有時事情,真的不要丟棄。
那時候的自己,很愛文字。
我從小就不善辭令,也不喜歡畫畫(亦無能力畫),文字就是一個令讓我好好組織內心感受,並得以抒發,亦可讓有心了解我的人去更認識我的一種表達方式。
還記得中學時代的自己,每天都會使用網上日記,把自己每天的大事小事瑣事都記錄其中,過程中讓自己反思,也能讓自己好好使用文字去抒發自己內心感受。每次去了外遊都會耐心地把遊照整理並配合文字去記下經歷,另一邊廂,在將心比己下,也希望成為其他有需要的網民的參考資料。
我曾沉迷地愛寫短文,
我曾沉迷於鑽研網頁,
我為自己寫下的短文建立一個網頁,
網頁內記載的全是自己的100%原創故事,
也許故事內容沉悶並不非常精彩,
但即使在十年後的今日再看,
我還是會為過去的自己自豪。
進入社會後的自己,因為忙碌及疲累,還有社會市場上繪本的興起,加上目前進修科目裡都不大著重文字這一項,我已在這十年間逐漸丟棄了這個我還是很引以為傲的文字表達方式。要知道能以文字去清晰表達出一件事情並非每個人都辦得到的事,曾經我可以,也許現在要再重拾需要好一段時間了。但我還是希望我可以。
回想丟棄文字的這些日子裡,我的說話投巧沒有更上一層樓,反之,有時只想清晰表達出一件事或一些理據都變得無從入手(口),用口說不清,想用文章卻只變成斷斷續續的短句/斷短讓人難以理解,感覺就是表達能力出問題。
感覺中學時期的自己,更具創作力,擁有更自豪的技能、執著及熱忱,多久了,我失去對事情的熱忱?
第幾年了?我欣賞那個時候的自己勝於現在。
眷戀過去是無用的,我希望未來的日子,我會戰勝懶惰,好好重拾我愛的執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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